我院被批准为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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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2 点击数:
为适应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作用,支持和鼓励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于2008年3月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08]1号文件),并根据试点方案,于2008年8月发布了考试实施细则。本次试点的本科专业为会计、法律、英语、机电一体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经申请,由省考试院论证审批,我院会计、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三个专业被确定为试点本科考试专业。在原有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新的实施细则规定,试点院校可根据试点专业专科段各学期开课与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安排情况,自行组织学习、辅导及考试。除政治理论课考试外,各科考试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与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成,理论考试占80%,实践技能考核占20%,合并计算60分及格,其中理论课参加全国自学统一考试,实践技能考核由我院根据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试点本科院校的确立,使我院在校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取本科文凭,在国考、过程性考核之外又增加了一条更便捷的渠道,从而极大方便了我院在校生的学习和深造。
继续教育学院
200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