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学院成人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学纪律
(一)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讲。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要事先向派出单位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批,并做妥善的安排。未经批准而停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按时辅导答疑。
(三)尊重教学单位安排,按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四)在完成教学任务后,要按照教学管理的要求,写出教学总结,并向派出单位报告。
二、初次任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对本课程规定的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至少经过一轮以上的实践锻炼,且取得较好效果。
(二)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掌握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并提前写出至少1/2以上的授课教案。
(三))试讲获得通过,得到授课认可。
三、备课
(一)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案,明确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
(二)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和体系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章节的重点、难点。
(三)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正确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四)不断深入到学生之中,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五)上课前做好教学直观教具及声像资料的准备,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状态。
(六)备课提前量要比授课计划提前一周。
四、授课
(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能力的培养。
(二)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评价本学科各学术观点或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要引导学生正确吸取科学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对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
(四)应使用普通话。板书要有计划性,讲究语言艺术,仪表端庄。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
五、自学辅导
(一)必须配合课堂讲授要求,制定学员自学任务要求。
(二)通过切实可行的方式督促引导帮助学员完成自学任务。
六、答疑
(一)辅导教师要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认真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没有安排辅导教师的课程由主讲教师负责辅导答疑工作。
(二)辅导答疑要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基础较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
(三)辅导答疑原则上每周一次,以个别答疑为主,集体辅导为辅,辅导答疑情况要有记载。
七、作业批改
(一)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数量、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
(二)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
(三)学员作业原则上要全批全改,但任重复班课程学生人数较多时,至少应批改各班人数的1/3-1/2,并对其他学生的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四)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要指出学员作业中错误之处,对作业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令其重做。
(五)教师对学员完成作业数量和质量要做记载,缺作业数量在1/3以上者,不能参加本课程考试。
八、实验(训)教学
(一)实验(训)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减少实实验(训)教学内容。
(二)教师应提前作好准备,并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则进行实验。
(三)实验(训)教学要严格考勤,凡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五)实验(训)成绩,要及时汇总到成绩册。
九、实习指导
(一)实习是教学计划内的综合实践课程,必须按教学计划严格执行。
(二)实习指导教师由双师型教师或行业专家担任的基本职责。
(三)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落实实习安排,编制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认真做好实习动员,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四)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精心指导,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实施实习计划,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
(五)指导教师要主动会同实习单位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和鉴定。
(六)实习结束,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实际技能)及实习报告质量,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十二、课程考核
(一)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及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按继续教育学院的安排执行。
(二)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平时成绩占10%、作业占20%、考试成绩占70%合成计算。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期末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中等(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