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 ) 、山东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 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不再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通知》 (鲁学位办〔2016〕1 号 )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7月12日,在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度继续教育合作函授站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陈珂主持。
会上,陈珂院长对《山东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山东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进行解读,并与合作函授站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研讨,对会代表提出的继续教育招生、收费、教学平台建设、毕业等相关工作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政策性说明和解答。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表达了继续扩大招生,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过程、论文环节的愿望和信心。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既达到了为合作函授站鼓劲打气的作用,又进一步规范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对我校各函授站开展好下一步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