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咨询师正接收报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10-20 点击数:

《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在山东上市,现正接受报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绝大多数人都要经历恋爱、择偶、组织家庭、养育子女的过程。当前,人们对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的要求在不断提升。但是,面对恋爱挫折、婚姻动荡、离婚率攀升、家庭暴力、青少年成长危机等等现象,许多人产生了困惑,出现了种种忧虑。不少遇到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却求助无门,甚至为此酿成个人生活悲剧。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危及个人成长、家庭幸福,进而影响社会安定。

目前我国婚姻家庭咨询与救助的工作还没有一个正式的专业机构或持证人员来承担,大部分由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以及计生委等非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者来承担;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离婚官司的律师、一些职业心理咨询师也在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询业务。但是,上述各类人员都未经过专门的婚姻家庭咨询业务的规范化培训,缺乏统一的从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咨询服务的效果难以得到保证。同时,社会上还有个别非法机构单纯以赢利为目的,也在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不仅培训效果差,还可能对服务对象产生误导和危害。

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提高婚姻家庭咨询服务水平,促进和谐家庭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多年来在职业资格培训方面始终坚持以职业培训质量求生存,以适合“女”字特色培训项目求发展。沿着质量与特色相统一的路子,本着为社会负责和为学员负责的原则搞好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

根据《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我院基本具备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的教育培训条件。我院设有法律系,妇女问题研究所,婚姻家庭教研室等机构。尤其在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法学、教育学、家庭伦理学等方面拥有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师资队伍。同时我们山东女子学院与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及该职业的开发和教材编写人员多次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在山东的《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的招生培训工作及未来的从业前景广阔。

招生对象:各妇女维权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行业协会、派出所居委会、婚姻登记处、婚姻律师事务所(法院)、婚姻调查取证单位、婚姻介绍所、婚姻家庭咨询中心、维情中心、婚庆中心、健康健身会所、文化交友沙龙、情感热线、心理咨询中心、家庭服务(家政)业、家庭教育(家教)、青少年儿童教育培训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保健教育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或有志从事婚姻家庭评估指导职业的各界人士、单身婚恋和已婚人士。

报名垂询电话:82051815 82051808

版权所有 © 2016 山东女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250300    玉函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南玉函路45号 电话:0531-86526668 86526058 8652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