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以及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通知本站学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信息采集对象:2017级、2018级在校生以及2019级报到注册的学生,因该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函授站务必通知到本站学生并将填写的表格电子版于2019年2月21日前发送至:76879432@qq.com.
附件一: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附件二: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