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报范围

(一)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2008年6月第2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高教自考考生。

(二)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鲁招考(2010)35号和鲁招考(2010)65号)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3年到2016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准考证为:0113135****、0113151****、0113161****0113171****、的考生)

二、毕业申报时间

2018年下半年我市高教自考网上毕业申报时间为201811月20-122日。

三、毕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考生登录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jnzk.net)进行网上毕业申报,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并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本人照片。

2、网上申报时,若显示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需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招考院更改后,方可继续申报。申报成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

(二)领取毕业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成功后,考生凭准考证和《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领取“毕业生档案袋”、“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等材料,并按要求由本人认真填写。

1、高教自考考生122日-3到所选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

2、实践课程考核考生申报成功后于123-4日到所注册院校联系领取并现场填写审验。(领取地点:求新楼一楼大厅

(三)毕业申报材料现场审验

现场审验只受理网上申报成功考生的毕业申报材料。

1、高教自考考生毕业申报材料现场审验的时间为12月10-11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考生应根据《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所规定的日期到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五楼会议室(经二路195号)办理审验手续。

2、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毕业申报材料审验(毕业证书发放)由助学院校负责。考生按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现场审验手续。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进行前置学历审核,并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样表附后)

②专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姓名、身份证号与现用名、现用身份证号不一致的,或者毕业证书为2001年之前签发,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附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符合《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需提交各类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各类证书原件,在发放自考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退还考生。毕业审核期间证书原件不返还、不复印、不开具任何证明。若考生确需使用证书原件的,在市招考院审核结束前,由本人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毕业申报资格后,予以退还。

四、毕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招考院院长及分管院长对全市自考毕业申报过程负总责,各实践课程考核院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申报过程具体负责。

(二)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各县(市)、区招考办和实践课程考核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以考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于整个毕业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毕业生登记表》是作为考生考试试卷笔迹鉴定的重要依据,务必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本人上交毕业材料,不得代交代办。

(四)实践课程考核院校要认真做好本校考生的毕业材料收取、网上确认、毕业资格的预审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把好第一关。并及时向考生反馈信息。

1、指导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提醒考生及时接听市招考院来电。切勿填写指导教师或学校办公电话。

2、核对考生专(本)科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现用名、现用身份证号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派出所户籍证明。

3、核对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收取人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名,学历证书原件返还考生。

4、审核转入课程是否符合借考时间要求,2015年前从外省转入的课程要求考生准确完整提交收档号,并在档案袋上注明(2016年后转入的课程如审核转档成功已并入成绩库,不需要提供收档号)。

5、同时申请办理自考专科、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在本科档案袋上注明专科专业名称和准考证号。

6、检查《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栏”和“考试时间”栏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7、《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自2017年起不再颁发成绩合格单,需要用PETS笔试成绩免考课程的考生,需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打印成绩查询单,并注明参加考试的地市名称。2016年(含)之前的合格成绩必须上交成绩合格证方能免考。

8、《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由各院校统一收取,随考生毕业材料一起上交,统一加盖“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务专用章”后,返还考生本人妥善保存。

9、毕业材料整理排放顺序:

①《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②准考证、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五)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到场办理审验手续的,逾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毕业申报,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五、毕业申报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 31号)的规定,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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