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高教自考毕业申报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5-05-18 点击数:

2015年上半年高教自考毕业申报通知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时-2015年5月22日24时,在此期间,已按照考试计划将所有科目(包括技能课、实践课、论文)考完并已准备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请登录(www.jnzk.net)首页,进入“服务大厅”—“毕业申报”进行网上申报,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须知》。

一、毕业申报范围

(一)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2008年6月第2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高教自考考生。

(二)按照《山东省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试点专业考试计划》(鲁招考[2010]35号和鲁招考[2010]65号)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0年到2012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实践课程考核考生。

二、领取毕业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成功后,考生凭准考证和《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领取“毕业生档案袋”、“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等材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1、高教自考考生于5月22日-23日到所选的县(市)、区自考办领取。

2、实践课程考核考生于5月20-22日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309室)领取

三、毕业申报材料现场审验

1、高教自考考生毕业申报材料现场审验的时间为5月31-6月1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考生应根据《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所规定的日期到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五楼会议室(经二路195号)办理审验手续。

2、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毕业申报材料审验由我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考生在5月20-22日领取材料填写完毕后进行现场审验。

3、现场审验期间不受理没有网上申报或网上申报不成功考生的材料。

4、现场审验时外省收档号未到(指有外省借考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前再次提交;专科毕业证书、PETS、NIT等证书(签发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前)待发,可于6月26日前再次提交。

山东女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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